
8月18日,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涉黑恶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安排。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锋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各条线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院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将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将法治思想与专项斗争各项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准确认定事实,统一法律适用。要聚焦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恶意索赔、非法催收、劳务碰瓷、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络黑恶势力,以及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黑恶势力行为。要依法全面履职,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相关侦查、审查、审判依法进行。要强化追缴涉黑恶财物的力度,彻底铲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要注重“打伞破网”,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依法处置。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将黑恶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在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驻公安检察室与院扫黑办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每一起涉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推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走深走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