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文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之以恒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稳步发展。
一、 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1至3月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对金融诈骗类犯罪提起公诉3人,同比上升200%。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净增;提起公诉1人,同比持平。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19人,同比上升280%;提起公诉31人,同比上升675%。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类犯罪提起公诉2人,同比上升100%。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3月,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51人,同比上升240%;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人,同比下降33.33%,不捕率为3.77%。提起公诉108人,同比上升68.75%;不起诉1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同比上升225%,不起诉率为10.74%。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提起公诉1人,同比下降83.33%;不起诉2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同比上升100%,不起诉率为66.6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人,同比下降85.71%。
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38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1件,被采纳1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检察
1至3月,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请抗诉4件,同比净增。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净增,法院采纳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为125%。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净增,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为100%;
对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6件,同比上升200%,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3件,采纳率为50%。
(三)公益诉讼检察
1至3月,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18件,同比上升500%。采取诉前程序7件,同比净增。
(四)控告申诉检察
1至3月,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答复各类信访12件;同比下降78.18%。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至3月,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28件,入额院领导办案涵盖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