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此青绿
树以春光
——检法两院联合发布《古槐司法保护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力度。时值仲春,在第46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和文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在开栅镇开栅中学发布《古槐司法保护令》,为古树名木设置司法保护屏障。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兰晓艳、县林业局局长王建祥、开栅镇镇长赵鹏强、开栅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张志刚、村两委班子成员、开栅中学校长张小萍、学生代表、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等同志参加此次发布活动。
文水县开栅镇开栅中学内古槐树,树高21.7米,胸围6.6米,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约有两千年的树龄,被誉为“汉槐”,是国家一级保护古树。民间传说三国时期,魏军在寨儿沟操练兵马,曹操曾栓马于此树。文水县现有三棵树龄约为两千年的古树,该树为其中之一。
《古槐司法保护令》明令三个“禁止”行为:
一、禁止使用刻划、砍、削、剥损树皮、树枝,掘根等方式破坏古槐树的完整性;二、禁止在古槐树上架设线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等破坏古槐树相关保护设施、保护标志;三、禁止在古槐树保护围栏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
检法两院联合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旨在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通过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促进古树名木的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这不仅是司法机关能动履职保护古树名木资源的创新举措,也对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现实意义。
法检两院联合发布《古槐司法保护令》,是用司法守护百姓生态环境;是用公示牌昭示大众要重视古老生命;是用联合发布的仪式,公告古槐已纳入法检两院的司法保护怀抱。
随后,与会人员向开栅中学学生们分发了“传承文明 爱护古树”书签,号召大家增强古树名木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中来。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落实,为古树名木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下一步,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次此发布保护令为契机,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与相关部门形成保护古树名木的强大合力,增强社会各界人士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营造古树名木保护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