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国家监委等九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8月24日,文水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县监察委员会、教科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体局、共青团县委、妇联等成员单位应邀参加,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飞主持会议。
赵飞同与会人员再次共同学习了《强制报告制度》和山西省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更加明晰了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报告情形、谁来报告、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以及发现不报有何后果等内容。赵飞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文水县检察院2022年以来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以及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方面所做的工作,强调了各成员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推进对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工作的开展。
最后,各成员单位参会人员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规定的职责,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如何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保护未成年人进行交流发言。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每一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单位都应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文水县检察院将不断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凝聚各方力量护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